近期,广西预下达了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.55亿元,涉及14个设区市的73个县(市、区)。
根据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的年度部署,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支持低保户、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4类重点对象和边缘户的危房改造,以及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地区其他农户的抗震加固。同时,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建立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机制,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。
据了解,2021年度我区危房改造任务共8876户;其中,南宁市1230户、桂林市1241户、梧州市995户、北海市431户、防城港市59户、钦州市738户、贵港市440户、玉林市2554户、百色市159户、贺州市217户、河池市603户、来宾市63户、崇左市146户。各项目将于3月陆续开工,5月全面开工,11月基本竣工入住。
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、财政厅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。